返回河南主站 设为首页
北京时间:
本站由平顶山市鲁山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
当前位置: 主页 >  通知公告 >  正文
林丰庄园荣膺“国字号”桂冠
2006-11-17 18:24  文章来源:旅游网
文章类型:转载  内容分类:其它

日前,林丰庄园顺利通过国家旅游局组织的“国家级观光农业旅游示范区”验收组的检查验收。


林丰庄园位于董周乡石峡沟村,总面积5140亩,园内栽植的丰雪桃、巨桃、凯特杏、斤柿、欧洲李等名贵水果已进入盛果期,庄园集体果生产、生态保护、科技示范、观光旅游于一体。今年2月,被省旅游协会指定为“国家级农业观光旅游示范区”申报单位。


为搞好国家级观光农业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,庄园对照标准,进一步完善了园内的各项管理制度及安全保卫制度。投资60多万元并硬化、绿化了面积达6700多平方米的大型停车场一座;投资5万余,新建水冲式公厕10座,建成了庄园医疗室和保卫室;完善了庄园游客服务中心的制造及服务设施,设置中英文对照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100余处;栽植了火炬松、刺柏、栀子、大叶女贞、辛夷、金丝柳等绿化树木,绿化了园区道路。


经过半年多的精心梳妆,林丰庄园出落得愈加清新亮丽,风采迷人,受到了“国家级观光农业旅游示范区”验收组专家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。
发表评论】【查看评论】 【推荐给朋友】 【 】 【打印
推荐文章:
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:
1、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原创”的所有作品,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:“文章来源:商务部网站”。
2、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转载”、“文章类型:编译”、“文章类型:摘编”的所
有作品,均转载、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,转载、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
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
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,并自负法律责任。

网站管理: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 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: 吴 博 电话: 010-65198950 Email: 地方商务之窗邮箱
内容组织: 河南省商务厅 联系人: 张 巍 电话: 0371-3576124 Email: 内容组织人员邮箱
技术支持: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: 李 伟 电话: 010-51651200-619 Email: 技术支持人员邮箱